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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纪通﹝2021﹞5号

 

 

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党委、党组,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兴凯镇卫生院院长郑德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6月16日,郑德明在任密山市兴凯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凯镇卫生院的药品抽样检查中,发现其销售砂仁为假药。同年11月8日,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密山市兴凯镇卫生院处罚135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郑德明对兴凯镇卫生院消售假药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2月23日,郑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彦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0年7月6日,在2019-18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王彦泉在未对摸底调查数据核实调查的情况下,向密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2019-18-02-1号地块回迁面积情况说明》。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其所列回迁安置住宅数据中多划拨土地952.67平方米,致使市自然资源局少收取土地出让金2734.42万元。另外在2012-17号2013-15号2013-23号地块整体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王彦泉以密山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名义向密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了《2013-23号地块净地证明》,该证明中多报回迁安置住宅面积2086.94平方米,致使市自然资源局少收取土地出让金19.64万元。2021年2月23日,王彦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黑台镇新福村原会计张所洪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2006年至2018年,张所洪在任黑台镇新福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地块骗领国家粮食补贴,为自己虚报土地145亩,为其儿子张利国虚报土地43.2亩,为其侄子张利军虚报土地67亩,共虚报土地255.2亩,骗领国家粮食补贴20.58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2021年5月13日,张所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中共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来源:密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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